賭徒謬誤(The Gambler's Fallacy)

1913年8月18日,摩納哥的蒙地卡羅(Monte Carlo)賭場內,發生了一件離奇事情。紅黑相間的輪盤賭桌上,竟然已連續開出了十多次的黑,此時,整個賭場裡的賭徒紛紛圍了上來。大家都認為既然已經開了十幾次的黑,接下來開紅的機率一定大大增加,所以紛紛掏出腰包下注。結果,還是開黑,於是大家又更努力地繼續下注押紅,而且越押越多。

就這樣,連續開黑的次數已經到了20次,此時賭客們更是殺紅了眼。結果讓人不可置信的是,第21次還是黑,第22次還是黑,這時有人已將全身家當全部押紅。結果到了第23次還是黑,這已讓許多賭客血本無歸。然而連續開黑似乎已經成為詛咒,竟然還沒有結束。到了第24次、25次、甚至第26次都還是黑,眾人已經絕望。最終到了第27次,輪盤中的滾球才落到了紅色格子裡,如圖1所示。

圖1 連續26次都是黑的示意圖

這起事件後來成為統計學上的經典案例,被稱為「蒙地卡羅事件」,並用來解釋「賭徒謬誤(The Gambler’s Fallacy)」,或稱「蒙地卡羅謬誤(The Monte Carlo Fallacy)」。

事實上,該事件中的賭徒們,錯把「每次」開黑或開紅的機率,誤認為是「連續」開黑或開紅的機率。由於賭場輪盤開黑或開紅的機率並非1/2[1],我們改以擲硬幣為例來進行說明。硬幣的兩面分別是「人頭」或「數字」,擲一次硬幣,出現「人頭」的機率是1/2,連續出現兩次人頭的機率是1/2*1/2=1/4。以此類推,連續出現10次「人頭」的機率是1/1024,連續出現26次的「人頭」的機率是1/67,108,864。當天蒙地卡羅賭場裡的賭徒們,就是誤以為接下來開紅的機率會越來越大,所以紛紛下注押紅。

賭徒謬誤提醒我們,由於每次擲硬幣之間都是獨立事件(前後兩次不相互干擾),每次出現「人頭」或「數字」的機率都是1/2。不會因為連續出現「人頭」或「數字」的次數增加,下次出現「人頭」或「數字」的機率就會改變。

最後,大部分的人都可能聽過一種必勝的投注策略。那就是第一次下注1枚籌碼;如果輸了,第二次就下注2枚籌碼;如果不幸又輸了,第三次就下注4枚籌碼,以此類推。只要之後贏了一次,就能將之前輸的全部贏回,而且還能賺1枚籌碼。這種加倍賭注的策略,稱為馬丁格爾(Martingale)策略。

只是,這種策略真的要百分之百必勝,首先就是口袋要夠深,否則如果遇到類似上述蒙地卡羅事件的情境,沒錢下注也無法翻盤。而且,許多賭場也會設置投注上限,來防範這種加倍賭注的策略。所以,只要賭客們一直玩下去,結局永遠是對莊家有利。

[1]這裡不以輪盤機率為例,是因為出現紅或黑的機率不是各1/2。歐式輪盤有37個數字,從1到36號,以及0號;美式輪盤則有38個數字,從1到36號,還有0號與00號;0及00號在輪上是綠色的。所以出現紅黑的機率,歐式輪盤為0.486;美式輪盤0.474。

作者:蘇宇暉(台科大管研所博士候選人)、羅凱揚(台科大企管系博士)

繪圖者:謝瑜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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